中国同性恋小伙依据“婚姻法”要求结婚

   时间:2016-01-13 15:43:05

婚姻是围城。一对同性恋情侣也渴望冲进来。

 

这是一件大事,如果我说错了也没关系,承认错了就行了。现在没有对话,就会觉得自己百分之百赢,但要把话讲完才知道谁对谁错。”

———孙文麟

婚姻是围城。一对同性恋情侣也渴望冲进来。

渴望婚姻的“同志”情侣孙文麟(右)和老胡(左)

“《婚姻法》规定的‘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我理解,‘夫妻’是指身份和关系,而不是男女。”

1月7日,握着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案件受理通知书,被称为“同性恋婚姻维权第一案”当事人的27岁湖南小伙孙文麟这样阐述对《婚姻法》的理解。

12岁发现自己是喜欢男生的“彩虹男孩”,14岁勇敢“出柜”,26岁决心和男友走进婚姻殿堂,作为“同志”,孙文麟说不仅渴望“被看见”,还想拥有和异性恋一样的爱和婚姻。

半年前,孙文麟和男友前往长沙芙蓉区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遭拒。随后,他向芙蓉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起诉民政局行政“不作为”,诉状终在1月5日得到受理。

想要的婚姻

2015年6月23日,正值盛夏,孙文麟和相恋一年的同性男友老胡走进长沙市芙蓉区民政局。性格内向的老胡安静地站在孙文麟身旁,手里攥着刚托妹妹从老家带来的户口本。

他们要登记结婚。

人来人往的结婚登记大厅,两个男人的结婚申请却让登记员犯了难。一轮轮请示和询问过后,二人等来了回复:“对不起,暂时没有这项业务。”

早有准备的孙文麟拿出A 4纸打印的《婚姻法》跟工作人员理论。他说,“婚姻自由是写在里面的,为什么同性恋不可以结婚?”

孙文麟记得,自己跟家里提结婚的事,奶奶没反对,只问了一句:“现在同性可以登记结婚了?”

曲折“重生”

27岁的孙文麟生于湖南长沙。和很多80后一样,他是家中独苗。父母忙于工作,文麟从小跟在爷爷奶奶身边。“那时,和我玩得最好的是堂姐,我什么都跟她学,她穿什么我就穿什么。”

万 物生长无人阻挡。小学高年级时,小男生常常下课时扎堆玩耍。也是在那时,孙文麟第一次听到“玻璃”这个词(拼音首字母与男同性恋英文缩写BL相同)。“当 时有个男生举止比较‘娘’,还喜欢和女生跳皮筋,大家都叫他‘玻璃’。”孙文麟并没有想到,有一天这个词也会和自己发生联系。

六年级暑假里,闲来无事的孙文麟无意中看到某个医学网站上的裸体照片。盯着照片,他发现竟然是男性的裸体对他更有吸引力。

从惊慌中回过神的孙文麟开始在网上查阅“同性恋”。他发现很多人对同性恋存恐惧心理,为了保护自己,同时搞清楚自己的取向,他曾尝试交往了几个女朋友,但从没敢越雷池半步。

他还申请了一个QQ号,加入男同聊天室,也交往过几个男友。他逐渐意识到:自己就是喜欢男人———认识到这一点的他觉得好像经历了一次“重生”。

最亲的人

完成身份认同后,孙文麟拒绝戴着面具生活:“要把自己最真实的一面展现在最亲的人面前。”

14岁时,孙文麟在奶奶的70岁生日宴上当着十多位亲朋的面“出柜”了。“我就是喜欢男生”,孙文麟说完这句,父亲已气得满脸通红。父子俩最后还动了手,奶奶抹着眼泪说“需要时间去接受”。

十多年过去,孙文麟父亲回忆起那晚依旧难以平静,“在他跟我说之前,我压根连同性恋是什么都没概念。”那晚,劝架的亲戚把孙文麟拉到里屋,批评他不该跟父亲动手,还指责他“同性恋本来就是不光彩的。”向家人“出柜”终以“批斗会”收场,这让孙文麟感到很受伤。

因为信任,所以坦诚,可坦诚却没能换来安慰和拥抱,年少的孙文麟甚至怨恨父亲,“是你把我带到这个世界上,但却不告诉我有同性恋这件事”。之后近十年,他们父子一直处于冷战状态。

“出柜”的不顺利也让孙文麟反应过来:还需要了解更多东西,才能让别人更好地接纳同性恋。于是他开始大量阅读与同性恋相关的书籍、学术论文,逢年过节,还会向亲戚朋友介绍自己的阅读心得。

久 而久之,微妙的变化发生了。最先转变的是孙文麟母亲。她说,最开始她以为儿子是图新鲜“赶时髦”,就没当真。但眼看儿子上高中后因为心理压力过重一天天消 沉,她也心疼了。同时,一段尘封往事在她脑海中浮现。当年,一位与她共事的男性好友悄悄告诉她,“我是同志,但请为我保密,我不敢告诉家里人。”她还记得 当时鼓励同事的话:“这没有什么可怕的,为什么不能做自己呢?”

言犹在耳,只不过这次面对的是自己的儿子。

前年“五一”,很久没有一起出游的孙文麟和母亲相约去橘子洲头谈心。整个下午,孙文麟向母亲坦露了这些年怎样面对自己,怎样在大学组织“同志”活动。被感动的母亲终于接受了,“既然是我儿子,就要站在他背后支持他。同性恋又不是做了什么坏事,不用躲躲藏藏。”

此后,母亲甚至会带小姐妹参加儿子组织的同性恋讲座。不过,父亲仍是家中最大的“阻力”。孙文麟父亲常常感叹:“把你养这么大,你怎么能这样回报我?”

孙文麟母亲说,直到去年12月,儿子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父亲的态度才稍稍起了变化。

孙文麟不是不了解父亲的心思。他作为家中独子,同性恋的身份没法替家族延续香火,这是压在父亲心头的一块大石,“他害怕没脸面去见先人。”

孙文麟父亲坦言:“走到这一步,我也慢慢接受了,只希望他能有个后代,这是每一个为人父母的对子女最基本的期望吧。”

在“后代”问题上,孙文麟说,自己不喜欢被强加“传宗接代”的价值观,“同性恋也并没有被剥夺生殖能力,这一点他(父亲)也清楚。同性恋生育在技术上已不是问题,只不过我认为生不生是我的自由。”

持续“出柜”

除了在家“出柜”,在外边,孙文麟也努力在各种场合“走出来”。从大学到职场,他从不隐瞒自己的“同志”身份。

在他看来,性取向就像人的手足,与生俱来,无法改变和选择。“这是一种本能,要治疗和改变,就跟砍掉手脚是一样的。”

最“轰动”的一次“出柜”是在大一军训。彼时他当着所有同学的面,反驳学姐对同性恋行为不道德的陈述,并公开表明自己的性倾向。

这些年,身边人都替孙文麟捏把汗:刚到一个新环境就很快“出柜”,不怕受到歧视?他却说:“同志身份是看不出来的,如果你不走出来,就没人知道。”他打了个有趣的比方,比如说要保护外星人,可是外星人在哪里呢?

“被看到”也只是第一步。孙文麟想要的不仅仅是“被看到”。

“第一案”

“你爱一个人,就会想要跟他成立家庭;想获得更多平等的权利,就离不开婚姻。”孙文麟说,在认识老胡前,他一直以为自己不会结婚。个性沉稳、体贴细致的老胡改变了他。

性格腼腆的老胡说,他们一直两情相悦。去年6月,美国宣布全美“同志”婚姻合法化,这让孙文麟和老胡激动不已,二人决定登记结婚。

二人结婚登记遭拒后,苦闷中孙文麟想起“同志扭转治疗案”。2014年12月,中国同性恋扭转治疗第一案在北京海淀法院一审判决,判决中明确指出“同性恋不是精神疾病”,提供扭转治疗的机构被处罚款。孙文麟深受启发,他想到了走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结婚自由的权利。

“这是一件大事,如果我说错了也没关系,承认错了就行了。”他说。

去年12月16日,孙文麟向长沙芙蓉区人民法院递交材料,起诉芙蓉区民政局行政“不作为”。1月5日,他收到法院正式下发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消息传开,多年不联系的老同学打来电话:“孙文麟你要红了”、“你现在很牛嘛”,甚至还有同事提出要和他合影留念。

社会歧视和表达机制不完善仍是阻碍中国同性恋者争取合法权利的两大难题。“如果不是发生在自己家里,是很难体会的”,孙文麟的父亲这样说。

代理此案的律师石伏龙称目前我国法律对于同性恋婚姻没有规定,属于真空状态,“中国目前尚无同性恋者成功登记为合法夫妻的案例,此案也许将成为‘同性恋婚姻维权第一案’。”

但案子未来会怎样,石伏龙坦言难度不小。他表示,此案的积极意义在于能让人们开始关注到同性恋也有婚姻需求,以及其他民事权利如继承、收养等。

不过孙文麟本人并不担心,“现在没有对话,就会觉得自己百分之百赢,但要把话讲完才知道谁对谁错。”他说,如果胜诉,希望能立马叫上亲人,和老胡办一场婚礼,从此合法生活在一起。

学者点评

孙文麟对《婚姻法》的解读比较特别

虽 然外界对孙文麟起诉长沙芙蓉区民政局的案子评价不一,但他一直坚持自己对《婚姻法》相关规定的解读。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研究员、性学家李银河在接受南都记 者电话采访时表示,按传统理解,“一夫一妻”确指“一男一女”,她认为孙文麟的解读可看做是一种比较特别的解读。

李银河认为,同性婚姻作为改善同性恋权益的一个捷径,尤为必要。如果连婚姻都合法了,那各方面的歧视就站不住脚了。她建议对现行的《婚姻法》做出修改,将目前的“一夫一妻”改为“配偶”,并且备注性别随意。

2012年,李银河发表《公众对同性恋的态度及影响因素》报告,对全国400名城市居民进行随机抽样调查的数据显示,同性恋者在我国当前社会中的可见性较低,公众对同性恋总体接纳程度仍不高(完全接纳同性恋的人数占43%)。

另外,作为一个占人口4%的少数族群,表达自身特殊诉求的机制尚不完善。李银河认为,相比大多数人关心的议题———退休养老制度、福利制度、民生问题,甚至环境污染问题,同性恋的议题在社会关注中容易排不上队。

[编辑:admin]  标签:同性恋 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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